拆迁户,可选择迁入户籍所在地就近学校入学
市民咨询:
我们是沿江大道合作路口拆迁房住户,我们已经完成拆迁协议签署,但是还迁房今年9月才交房,请问我的女儿今年9月到了入学年龄,我们能否直接到迁入地育才行知小学入学?如果不行,我们今年按照户口拆迁房对口上鄱阳街小学,今年9月回迁房下来,我们搬到正义路居住,能否转学到育才行知小学?是否算择校?
江岸区:
经查,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经了解,留言人是今年签的拆迁协议,2021年秋季入学在6年以内,被拆迁人是孩子的监护人,可以选择拆迁协议上安置房地址对口的学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