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预申请
5月27日-6月2日。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栏目,进入“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报名。
重要提示:
1.填报志愿。分三批:①提前批,可自愿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②第一批,填报公办地段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③第二批,民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必须加填2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2.大学区、共享学区。
(1)大学区:01学区、11学区、13学区为大学区(详见地段示意图)。
01大学区由未来学校、笋岗中学、教科院附属学校组成;11大学区由滨河实验中学、罗湖中学组成;13大学区由翠园初级中学、翠园实验学校(不含13A)组成。
大学区内申请学生须填报本大学区内所有学校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注:翠园实验学校初中分两部分:①原翠园初级中学招生地段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可填报翠园初级中学和翠园实验学校2个学校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②将属于翠园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的凤凰路以南、清平路以东,深南东路以北区域划入翠园实验学校初中招生范围(即地段示意图13A),但不属于翠园初级中学招生范围。2021年作为过渡期,该地段(13A地段)小学毕业生可选择申请翠园实验学校或文锦中学,2022年正式划入翠园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2)共享学区:下列学校地段申请学生需按要求填报申请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①深圳中学初中部是市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只受理地段内A、B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地段内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申请东湖中学。
②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是市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市第二实验地段共享罗湖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罗湖中学志愿。
③翠园东晓中学地段共享翠园东晓南校区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翠园东晓南校区志愿。
④罗湖外语初中学校地段共享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志愿。
⑤桂园中学地段共享红桂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红桂中学志愿。
⑥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地段共享罗湖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罗湖中学志愿。
3.非本区小学毕业生申请我区初一学位(5月27-30日资格审核)。
非本区小学毕业生,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就读我区初一:
①罗湖户籍,家长(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
②本市外区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并实际居住;或租房有租赁凭证(无其他住宅房产),实际居住满一年。
③非深圳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实际居住满一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非本区小学毕业生请于5月27-30日,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进入“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非本区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核”栏,填报资格审核信息,并将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和罗湖的住房(租房)证明、《内地居民采集》、原就读学校《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拍照上传至系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学校短信通知)于6月2日前在“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填报完整申请信息。
④非深圳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实际居住不满一年、或学区租房实际居住,符合条件的参加第三阶段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4.填报住址。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输入房屋编码或点选住址(包括小区、楼名、房号)即可,无需输入住址信息。非地段住房无法在学位申请系统申请,一套住房只允许一个住户申请学位。
5.填报申请信息和拍照上传证件材料。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审核)。
(二)学校初验
6月3-11日。实行网上验证,家长不用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个别无法网上比对审核的材料由学校短信预约验证。
1.网上审核。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将在网上对家长上传的申请材料照片进行初审,不用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2.预约验证。使用其他类型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请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核。
注:①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的申请儿童由第一志愿公办学校初审。②未按时上传或向学校递交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6月中旬-7月中旬。学校初审后,招生系统将申请信息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就读与免费资格比对验核。如果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申请信息复核和补充、更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后的信息将再次送平台验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复核。
(四)学位安排
1.第一阶段(7月中旬)。提前批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由民办学校提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录取。民办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自动放弃下一阶段公办学校录取资格。
2.第二阶段(7月中下旬)。第一批录取:申请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同时进入第1批按志愿进行电脑排位。第二批录取: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申请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
3.第三阶段(7月下旬开始)。民办学校统筹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进行统筹招生。统筹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
符合条件的申请儿童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政府按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
(五)公布名单
7月29日。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录取学校短信发送录取通知,申请人可在申请系统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并自助打印《录取通知书》。民办学校统筹招生由各学校在招生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
(六)新生报到
具体时间以学校的《录取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