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城第一小学本部:铁路以东,沱江河以西,绛溪河以南, 政府街、政府东街以北居住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简城一小建设路分校:建设西路与广场路交界处以东、铁路 以西、绛溪河以南、广场路以北居住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2. 简城城北学校:绛溪河以北居住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简城城北学校绛溪分校:大葫社区、升阳社区、原济安村居
住的非城镇户籍适龄儿童。
3. 简城第三小学:铁路以东,沱江以西,政府街、政府东街以 南,火车站沿东风路至沱桥以北居住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4. 简城城南学校:火车站沿东风路至沱桥以南(街心为界) 居住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5. 实验小学本部:铁路以西、花园街与建设中路交界处以 东(街心为界)、人民医院以北至建设中路(含人民医院、铁西 街);川空文化广场以东、铁路以西、广场路以南、川空文化广 场沿建设中路至花园街口以北居住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实验小学凤山校区:铁路以西、Y162乡道以东、凤山路以 南至与新市街道交界处居住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中心村第二安 置点居住的原中心社区、原民望社区、原龙坯社区、原康河村户 籍的适龄儿童。
6. 华西学校:建设中路昕雅图宾馆以西、原华西公司子弟 校、原沱江工具厂子弟校招生范围(包括西峰社区1.2.3.5.6.7组、 龙城社区16.17.19.20.21组)居住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7. 实验中学:人民医院以南至凤山路,利民小区背街至花 园街口沿建设中路、建设西路与凤山路交界处以南,凤山路以东 居住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备注:
1.根据《中共简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 全市中小学校(园)机构编制的批复》文件精神,原“综合实验 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并入“简城第一小学”,更名为“简城第一小学 建设路分校”,简城第一小学负责管理。原“简城绛溪九年义务教 育学校”并入“简城城北学校”,更名为“简城城北学校绛溪分校”, 由简城城北学校负责管理。
2.若两条街交界处的住户,有两道 大门同时都可以进出的以户口上的街道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