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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山市西区街道中小学积分生学位安排实施细则

2021-05-15 11:09:38
来源: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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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 3号)《中山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中教体通[2021]6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西区街道2021年中小学积分生学位安排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安排

  近年来,西区街道新入户学龄人口激增,中小学公办学位供不应求。2021年,西区街道公办初中一年级、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学位缺口较大。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公办学位不足的地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安排积分入围学生到民办学校就读。2021年西区街道通过政府购买学位计划,向中山市西区聚星学校、中山市新长江学校、中山市广浩学校购买初中一年级和小学一年级新生学位,将参加西区街道积分入学入围的中小学积分生全部安排到上述三所民办学校就读。

  二、招生对象

  参加2021年西区街道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含初中一年级新生和小学一年级新生,具体人数以市有关部门公布为准)。

  三、具体安排

  (一)填报志愿

  积分生家长(含初中和小学)于6月5日扫码填报志愿,每个积分生选择填报三个志愿。如三个志愿均不填报视为放弃积分入学资格。

  (二)学位分配

  西区街道将中小学积分生指标平均分到三所民办学校(中山市西区聚星学校、中山市新长江学校、中山市广浩学校)。优先安排在以上三所学校就读的小学积分生对口直升初中,剩余的学位统筹安排。如果积分生填报第一志愿学校的人数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如数录取报名学生。

  如果积分生填报第一志愿的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按积分生的积分高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安排不了的学生,按第二志愿进行录取;第二志愿安排不了的学生,按第三志愿进行录取。依此规则,直至所有填报志愿的学生录取完毕。

  四、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1日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4日9时至6月1日24时。中小学积分生家长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 http: //www.zsedu.net/),按要求上传资料,并按时核验信息。(www.xsc.cn)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积分生)和选报的镇街,已申请积分入学的须选择积分所在镇街(西区街道).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到西区街道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设在中山市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地址:中山市西区升华路26号)完成信息登记。

  (二)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山市户籍、居住证、学籍等三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通知法定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

  (三)积分生家长填报志愿

  如只接受西区街道统筹安排的普惠性民办学校(中山市西区聚星学校、中山市新长江学校、中山市广浩学校)入读的西区街道积分入围学生,不需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志愿。6月5日前,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将在“西区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中小学积分生现场填报志愿的通知。现场填报志愿时,中学积分入围的学生需提交原就读小学的全国学籍卡。

  (四)录取

  6月12日前,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根据积分生学位分配细则,拟定积分生录取名单,报西区街道招生入学工作组审核通过后,于6月18日进行网上确认录取。

  (五)注册

  积分生家长须于6月23日前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查阅录取情况,6月26-27日 根据学校通知时间进行现场注册。按以下入学资料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一式一份)。逾期不注册登记视为放弃学位。

  1.小学:

  (1)入学儿童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本首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子女户籍与家长户籍不一致的,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当地教育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入学儿童出生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

  (3)儿童入学预防接种验证表(复印件)。

  2.初中:

  (1)入学儿童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本首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子女户籍与家长户籍不一致的,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当地教育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入学儿童出生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备注:积分入学者须已列入市教体局2021年公布的入围名单。

  五、学杂费补贴

  (一)积分生入读民办学校的学杂费由西区街道办事处负责承担。

  1.学杂费补贴操作程序:

  (1)中小学积分生每学期按照所读学校的核定收费标准先行自己缴费(积分生入学第一学期,在注册时缴纳学杂费)。

  (2)各学校将完成缴费的学生名单及发票整理汇总报给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学校须将缴费发票作为备案材料备查)。

  (3)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核实无误后,按中小学积分生所就读学校的学杂费标准将学杂费补助给学生。原则上每个学期开学后三个月内一次将该学期学杂费补贴划拨到学生账户(须统一以学生姓名在中山市开设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并将账户号码交给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

  2.学杂费补贴标准:按市发改局审批的就读学校学杂费标准进行补贴。

  (二)就读以上三所民办学校的中小学积分生如果转学到其他学校就读,从该生到另外一所学校就读首月开始,不再给予学杂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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