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 小学一年级 128人
■ 小学二年级 32人
■ 小学三年级 32人
■ 初中一年级 128人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对象;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2021年有本市居住证受理回执且在本市幼儿园大班或小学六年级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登记。)
3.截至报名前半年内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缴交社会保险记录。
入学注册
法定监护人应按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
1.注册时间
6月23日至26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注册地点
中山梅沙实验学校
3.注册所需资料:(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a)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要求:两个公章的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上,父亲页、母亲页和小孩页各1份);
b) 预防接种证明(到医院防保科打印);
c) 出生证或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 法定监护人在所在镇参保证明及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e) 法定监护人在所在镇的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新生录取
民办学校按全市统一摇号(6月22日)确定招生顺序号结合学生填报志愿分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即填报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志愿(对应招生计划)的全部学生,按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的两个志愿都符合录取条件,则按第一志愿录取。
自愿报读本校的教职工子女优先录取;按照教育优待政策,符合优先安排入学条件的人员子女自愿报读民办学校的,优先录取。有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划入属地镇街计划、属地外计划;录取后仍有剩余学位的,用于补录。
收费标准
学费
小学:每生每学期25000元
初中:每生每学期27500元
(实际收费标准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住宿费
每生每学期3000元
(实际收费标准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服务性收费、代收代管费(如校服、餐费等)根据每学期公布的物价,据实收取。
学校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凤安路中山梅沙实验学校
招生咨询电话
0760-899979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