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方式
各民办初中实行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二、招生范围
各城区、开发区(不含武鸣区、东盟经开区)和市级审批设立的民办初中,以及自治区高校举办和管理的民办初中仅限在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内招生。武鸣区审批设立的民办初中,原则上在武鸣区范围内招生。在东盟经开区辖区内办学,由东盟经开区或市级审批设立的民办初中,原则上在东盟经开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内招生。
三、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市区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录取:
(一)具有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且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报名材料
(一)以学籍信息申请报名的: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信息表(由就读小学在学籍系统中下载打印)。
(二)以学生户籍信息申请报名的:南宁市城区户口簿。
(三)以随迁子女信息申请报名的:居住证、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上述三类材料有其中任何一类即可。
电脑随机录取结束后,已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须及时到所报名的民办初中学校办理后续录取确认及缴费等手续,逾期不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学校不再保留学位。
六、报名录取流程
(一)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指导下报读初中学校时,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选择民办初中学校的,应理性慎重选择,且只限报1所。
(二)根据报读民办初中学校的人数情况,确认不同的录取方式,截止报名时间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并及时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所有报名学生自动进入电脑随机录取环节。
(三)电脑随机录取正式开始后,每个报读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将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系统随机取得一个录取顺序号,民办初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顺序号依次录取。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民办初中学校可以按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
(四)参加民办初中学校随机录取的学生,如已被电脑随机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需回公办初中就读的,按“房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同类指本地户籍生源类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此类学生不属于地段生。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可回到公办初中学校按既定招生程序参与招生录取。
(五)已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由录取学校通知其家长办理后续登记确认手续,学生家长应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入学准备工作。
■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初一年级新生计划招收14个班,共700人。
■ 收费标准
2021年初一新生学费收费标准:每学期12500元/生。
住宿费:每学期780元/生。
(以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为依据)
■ 报名咨询热线:15807718533
■学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