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工作安排 |
4月 | 公布招生方案 |
| 1.各园区、镇(街道)公布中小学招生方案;各民办学校公布招生简章; |
| 2.招生政策宣传。 |
5月 | 网上报名 |
| 1.适用范围: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以及非起始年级积分制入学; |
|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10:00-5月17日17:30; |
| 2.报名网址 |
|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或http://www.gdzwfw.gov.cn(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 |
|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莞家政务”APP。 |
| 资料初审 |
| 2021年5月27日前公布初审结果,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
| 资料复审 |
| 1.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如检查填报的报名信息有误,可在2021年5月30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
| 2.2021年6月5日前公布复审结果,复审不通过的学生,无法进行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只能在补录环节申请补录; |
| 3.审核结果作为志愿填报和学位录取的依据,审核结果确认后,将不能进行修改。 |
5-6月 | 志愿填报 |
| 1.填报时间:2021年5月28日9:30-6月8日17:30; |
| 2.填报网址 |
|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或http://www.gdzwfw.gov.cn(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 |
|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莞家政务”APP。 |
| 学位安排 |
| 1.各教育部门负责户籍学生和优待政策学生的资料终审和学位安排; |
| 2.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积分入学资料审核评分,教育部门负责积分学位安排,具体日程安排参阅《东莞市2021年积分制入学日程安排表》。 |
7月 | 公布录取结果 |
| 1.公办学校。各园区、镇(街道)2021年7月4日前公布户籍学生、符合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情况(含公办学位、购买民办学位和发放学位补贴); |
| 2.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于2021年7月4日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 |
| 3.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
7月 | 注册缴费 |
| 1.学生注册缴费。2021年7月6日-8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具体每所学校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
| 2.学校注册确认。各学校须于2021年7月9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
| 3.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 |
| 民办学校第一轮补录 |
| 1.补录学校。适用于2021年7月4日电脑派位已按招生计划录满,注册后因有部分学生放弃录取结果需要补录的民办学校; |
| 2.补录对象。适用于“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但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已在公办或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以及“未在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均不能进行第一轮补录; |
| 3.补录计划。2021年7月10日公布,由市教育局统一顺延补录。符合本轮补录条件的学生家长可于7月10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补录结果; |
| 4.注册缴费。申请人按补录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要求注册缴费。 |
8月前 | 民办学校第二轮补录 |
| 1.补录对象。主要适用于第一轮补录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逾期不注册”“未按时在招生平台报名”等学生; |
| 2.补录计划。由民办学校自行公布; |
| 3.补录结果。符合补录对象的学生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
6月-8月 | 户籍地教育部门结合学位实际,安排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等户籍生入学(具体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和安排由户籍地教育部门确定,以户籍地教育部门招生方案为准) |
8月底 | 1.教育部门和民办学校须在招生平台上完成所有补录学生信息录入; |
| 2.数据整理分析及抽查。 |
9月 | 1.学生入学,各学校为新生建立学籍; |
| 2.招生平台注册数据与学籍系统数据匹对检查; |
| 3.招生工作总结。 |
备注:如需调整时间,将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