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共中央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按 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自 教体 函〔2021〕 21号 )有 关要求,结 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生原则
(一 )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 证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所有义务教育阶
段学校严禁以笔试、面试、面谈、测评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
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 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
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
(二 )坚持就近入学
义务段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区教育体育局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 口变动等因素,划 定各义务段中小学招生范围,并保持相对稳定,学 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
(三 )坚持统一招生
区教育体育局对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依托市级统一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 成招生报名、公告发布、招生录取等工作。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工作,不 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
(四 )坚持统筹协调
要认真做好进城务工经商和返 乡农 民工子女、随迁子女、棚户区改造居 民子女、川南四市义务教育异地就学人 口及其他流动人 口子女统筹安置工作;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确 保“应进全进”,不 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 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要 做好符合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定点收治医院参与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和援鄂医疗队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的入学工作。对特殊群体子女入学要简化办理手续,优 化办理流程,做好服务工作。
二、组织实施
(一 )组织领导
1.建 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体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 责全 区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全 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担任,分 管领导任副组长,成 员由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单位负责人组成。
2.实 行招生意见审核制度。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由 区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实施,贡 井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经 区政府审核批准后执行,并 于 3月 30日前向社会发布,同 时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所有公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须提前报区教育体育局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
(二 )实 施程序
1.公办学校
(1)招 生报名
年满六周岁 (2015年 8月 31日 前,含 8月 31日 出生 )的贡井区户籍 (截 止 2021年 4月 18日 )适 龄儿童、需在本区就学的区外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适龄儿童,贡井区户籍 (2021年 4月 18日 )小 学毕业生、需在本区就学的区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 (小 学报名 日期:2021年 4月 1日 至 9日 ;初 中报名日期:2021年 4月 10日 至 18日 )登 录“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平台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参与我区义务段学校的招生报名。各义务段学校要加强宣传,须 将报名通知发放到村、社区,通 知到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并 对无登录条件的家庭提供帮助。具体操作请关注 自贡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及公众号信息。
(2)资格审核
在“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 台”进行网上报名 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在4月 19日 至25日 携带相关资料按报名平台提示前往指定地点 (区 教育体育局 206室 或学校 )进行资格审核,学 校将审核结果报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各案。
(3)发布公告
区教育体育局于 3月 30日 前在“贡井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j.gov.cn/)(首 页-通 知公告栏 )及 学校公告栏公布本招生意见,于 4月 29日 公布招生计划学位数、存在富余学位的学校名单及富余学位数。
(4)学位 申请
需要申请公办富余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 在 4月 30日至 5月 9日 登录“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申请。
贡井区户籍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 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和高新区五区和市直属 (自 贡一中、蜀光中学、自贡二十八中、解放路中学 )范 围内选择一所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小学或初中进行学位 申请。
区外户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可在全 区范围内任意选择一所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进行学位 申请。
(5)招 生录取
我区义务段招生录取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依据招生划片区域,原 则上按照“两证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与房产一致且均在划片范围内)、 指定性特殊群体安置、户籍与划片区域一致、房产与划片区域一致、统筹性特殊群体安置依次进行录取,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学位,则通过电脑摇号方式在申请该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中录取。
符合政策的进城务工经商和返 乡农民工子女、随迁子女、棚户区改造居 民子女及其他流动人 口子女 (统 称“
统筹性特殊群体”)由 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和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在定点收治医院参与救治的一线医务人 员和援鄂医疗队员子女 (统 称“指定性特殊群体”)经 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入学。各类特殊群体子女入学需按政策提交证明材料。5月 21日 后各类特殊群体可在“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安置情况。
(6)公布结果
5月 21日 完成招生录取后,适 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可登录“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结果查询,区 教育体育局将通过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官微和区政府官网发布录取公告,同 时要求各义务段学校张贴本校录取结果。
(7)组 织报到
各中小学按照市教育体育局发布的 2021年 秋季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历相关时间安排有序组织新生报到注册。
在规定时间内,符 合条件但因特殊原因没有参与招生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区 教育体育局将在 2021年 秋季学期开学前按照相关政策安置入学。
2.民 办学校
我区有就读市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意愿的适龄儿童少年按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1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自 教体函 〔2021〕 21号 )文 件相关要求和程序执行。
三、纪律要求
(一 )强化控辍保学
义务段各中小学要完善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将 控辍保学纳入年度 目标管理,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把 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 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 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劝返复学等工作。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应当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报 区教育体育局备案,不 得擅 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 ) 加大政策宣传
区教育体育局利用区政府官网、学校张贴等多种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实施细则、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监督举报方式等重要信息,将 组织开展招生政策“进学校、进小区、进社区、进 乡村、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全 面、细致、准确解读招生政策和平台应用流程。各义务段学校通过家长会、现场会等形式落实幼儿园和小学毕业班家长报名指导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新生网上报名率和信息准确率。
(三 )加强督查检查
区教育体育局将加强对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管,严 格学籍管理,规 范招生入学、分班等办学行为;建 立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 现督查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 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 )严 禁违规招生
5月 1日 前,义 务阶段学校不得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活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中 小学现场招生宣传及咨询活动需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禁学校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 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严 禁增班转学选拔学生;严 禁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坚持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原则,均 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 得依据考试成绩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在 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落 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小学招收当年 8月 31日 以前未满 6周 岁的儿童,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五 )严 格责任追究
区教育体育局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公开举报电话,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区教育体育局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档案,与 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对违反招生入学规定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以警告、通报批评、取消 1ˉ 3年 内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对校长视情节轻重给以通报批评、取消 1-3年 内评优评先晋级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 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挂钩招生等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招生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并 列入“黑名单”,纳 入征信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 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贡井区义务教育招生举报电话设在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股:0813-330616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