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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海宁市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1-03-24 09:49:13
来源: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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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序做好2021学年秋季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小学:出生日期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初中:2021年小学毕业生

  2.符合《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意见》(海教〔2020〕10号)所设定的“招生批次”中第1——8批条件之一(详见“2021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批次”)。

  3.新生户籍、“有效房产”、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材料的取得或计算时间均在2021年3月31日前。

  4.如需办理新居民(流动人口)子女积分的,办理完成时间在2021年6月30日前。

  符合以上所有条件、2021年秋季要求在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一年级或七年级的新生,请家长(监护人)按规定申请预报名。

  二、招生学校及学区

  全市各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如下)。

  2021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学区

  一、小学学区划分范围(点击查看

  二、初中学区划分范围(点击查看

  三、报名和录取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海宁市户籍新生:家长(监护人)通过“海宁市中小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同时,与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家长在“报名系统”登记的户籍、房产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2.非海宁市户籍新生:无需参加网上登记申请,根据不同招生批次的时间安排,直接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预报名登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

  同一新生只能到一所学校进行预报名,否则全部作废。

  PS星星老师总结:海宁户籍家长通过“海宁市中小学报名登记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学校进行现场验证;非海宁户籍直接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预报名登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同一新生只能到一所学校进行预报名,否则全部作废!

  (二)时间安排

  1.网上登记申请:5月13日——18日

  具有海宁市户籍的新生,家长(监护人)须进行网上登记申请,2021年5月13日上午8:30开始,至2021年5月18日17:00结束,逾期不再办理。网上登记申请的时间先后,与学校录取无关;未参加网上登记申请的,录取时批次延后。(网上登记申请的办法详见后面第五大点“网上登记办法”)

  2.现场预报名:按招生批次及招生区域分别进行。

  第一次:5月22日(周六)8:30——16:30,第1——4招生批次的新生,家长携带与网上登记申请信息一致的证件材料,到相应学区的学校进行现场验证。

  第二次:6月19日(周六)8:30——16:30,四街道范围第5招生批次的新生,家长携带与网上登记申请信息一致的证件材料,在硖石小学进行现场验证(由教育局统筹组织)。

  第三次:7月10日(周六)8:30——16:30,四街道范围第6——8招生批次的新生,家长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在硖石小学进行现场验证和预报名(由教育局统筹组织);八镇范围第5——8招生批次的新生,家长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和预报名。

  未进行网上登记申请的海宁市户籍新生,可参加第一次的现场预报名,但录取时批次延后。错过规定时间的,可在后一次现场预报名时进行验证、补录。

  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插班的,无需参加网上登记,家长可于2021年6月25日——7月5日期间,到学校进行登记申请,具体申请条件、提交材料等要求,咨询相应的学校。

  (三)录取办法

  新生预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真实有效的进行录取,材料弄虚作假、重复预报名及无效信息的均作废,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1.第1——3批次:如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如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由学校按“招生批次”分批录取;当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同批次中主要证件(房产证件、户籍)的办理时间先后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教育局优先统筹安排至其他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未参加网上招生登记申请的,网上登记申请截止后更换新生户籍或“有效房产”信息的,新生户籍或“有效房产”的办理时间在规定截止时间后的,放在所有第3批次后统筹安排;错过报名的,由教育局根据补报名时间及资源情况统筹安排。

  2.第4——8批次:根据学校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学位不够时,按“招生批次”分批录取;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第4批次按落户时间排序,第5、6批次按房产证件时间排序,第7批次按营业执照或社保缴纳时间排序,第8批次按积分高低排序。

  四街道范围的第7、8招生批次,营业执照或单位缴纳社保须满三年及以上(连续缴纳,补缴无效),当学校招生计划数未满时,才可申请安排。

  (四)其他

  1.父母享受军人、引进高端人才、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驻海宁高校教职工、台胞、华侨和持有“直通卡”等政策优待入学的新生,家长于4月底前向教育局基教科提交相关申请表格和材料。教育局按相关政策予以安排后,由学校直接电话通知家长办理相关手续。

  2.符合二胎同一学段优待入学条件的新生,报名申请同一学校的,按正常途径和时间进行预报名并提出申请,学校录取时在同一批次内优先录取。

  四、公示和报名注册

  1.各招生学校将本校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局审核确定;统一安排的新生,由教育局向招生学校下发拟录取名单。

  2.招生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本校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后无误的,由教育局审批下发给各招生学校正式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向家长发放正式录取通知。

  4.新学期开学前,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到注册。

  五、2021海宁市中小学入学报名流程及操作步骤指南(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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