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阶段招生
1.小学毕业信息核对.4月2日-4月13日,各学校要在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同时,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回户籍(居住)地就读.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小学毕业,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3.公办初中入学方式.本区所有公办初中坚持“免试入学”原则,采取户籍地段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根据公办初中招生划片范围及2021年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置细则,各学校对区教育局相关部门下发的新生名单和学籍材料进行现场核对验证,在此基础上进行招生报名工作.公办初中报名验证日期为5月22日-23日.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5.来沪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非本市户籍学生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入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再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至日期为8月10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