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小编收到家长一些疑问,为帮助大家准确了解政策,今天特地为大家精准解读:
严格计划管理。
严格审定并公布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所有公、民办义务学校不得突破起始年级核定的招生计划,不得中途增班招生。
免试就近入学。
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面落实划片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初中学校稳妥实施多校划片招生。
公、民办同步招生。
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招生日程安排,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所有公、民办学校一律不得提前招生宣传,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关联组织选拔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
规范入学管理。
所有公、民办学校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分配学生和配置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不得新产生55人以上大班额。不得为超计划、违规选拔、增班转学、班额超编的学校或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落实以居住证为依据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当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确保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通过随班就读、特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严禁拒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等随班就读。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直接参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高层次人才、进藏干部职工、持优才卡人员等群体子女入学相关教育优待政策。
严禁公、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文件正式出台前提前开展招生宣传。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所有公、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提前报经区县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
严禁公、民办学校以笔试、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挑选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提前组织报名、安排招生;严禁在学生完成小学毕业考试前组织初中招生面谈或录取新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学校招生信息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违规学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学校荣誉性称号并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许可的处罚。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保障入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强化职责。
结合镇村两项改革、“十四五”规划,统筹优化学校布局调整,切实保障学校布局与城乡建设、乡镇规划调整、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坚持先建后撤,严格履行学校撤并程序,妥善安排撤并学校师生分流,坚决避免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造成学生失学辍学;随迁子女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就学。
控辍保学。
认真履行控辍保学“五长责任制”,完善“一县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县、乡、村级和学校 4 本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向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2021年眉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2021年必须送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方式有哪些?
2021年眉山市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划片招生吗?能够跨区招生吗?
2021年未在规定时间内去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还能到原服务区的学校就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