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校报名
公办学校招生方式:学区直升+摇号(空余学额)
按照南京入学政策规定,新生报名入学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适龄儿童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二、产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
三、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三者一致。
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同时符合其他条件的,也正常办理入学:
①儿童少年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均未分配过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报名时需准备的材料
本市户籍小学新生报名登记时除带孩子以外,还须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
➤民办校报名
招生方式: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时间开展相关工作,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格公民同招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选拔机制:
除南外需要进行语言测评外,其余民办学校均采取免试招生
全面实行免试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2020年,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生只进行语言能力测评,测评内容严格依据小学课程标准,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核把关。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8倍以上,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参加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