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中小学学籍转入服务平台”将于1月5日(星期二)至1月11日(星期一)开放,请有转学需求的家长及时申报。
[平台网址]
家长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陆“市北区中小学学籍转入服务平台”( http://111.17.218.35:151/qdsbzxcj )提交转学申请,或通过手机扫二维码进入服务平台。
[转学条件]
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注册、有全国学籍号、在校正常就读的非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学生,且满足相应转学条件。
在市内三区已入学的学生
1.转学条件
学生具有市北区户籍,因房产变更和户口迁移,现居住地距离现就读学校超过四公里或公交车八站,可以提出转学申请。
2.所需材料
( 1 )学生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
(2 )与户籍情况一 致的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 100%产权,用途须为住宅人房单或其它有效凭证,并实际居住;
( 3 )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相关材料。
在市内三区以外入学的学生
(一)市北区户籍学生
1.转学条件
学生具有市北区户籍。
2.所需材料
( 1 )学生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
( 2 )与户籍情况一 致的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 100%产权,用途须为住宅入房单或其它有效凭证,并实际居住;
( 3 )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相关材料。
(二)非市内三区户籍学生
1.转学条件
( 1 )学生户籍不在市内三区(市北、市南、李沧);
( 2 )学生父母一方有在市北区满-年以上且在有效期的居住证明、劳动证明。
2.所需材料(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且连续满一年,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02.28 )
(1 )学生随父母的户籍本;
( 2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北公安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方具有青岛市户籍的,可提供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 3 )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北区有自有住所或在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备案-年以上的住所(以登记日为准),用途均须为住宅;
( 4 )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提供个人在人社局网站自助查询到的社保证明,需含校验码)或办理市北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