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
按照有序确定入学对象的原则,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特殊群体子女(见第7页第四点)入学。
特殊群体子女(莲湖户籍户房一致的残疾儿童少年除外)入学可依据区教育局提供的学校信息,结合家庭实际选报2所意愿学校(名单在资审点公布),区教育局将参考意愿,结合社会保险缴纳、购房情况(家庭自有产权房、非产权居住地)、务工情况及居住时限等综合因素进行积分顺次安排入学。
也可结合紧密型“名校+”教育联合体的情况,在确保“+校”学区学生应入尽入前提下,在“名校+”教育联合体内统筹到“+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