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新区
学位安排规则
曲江教育局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规定,采用分类信息审核,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次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安排原则为“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曲江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1)提前摸底。曲江教育局已于2020年3月通过两种途径(入户和派出所)对全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以及公办学校可提供学位数进行了摸底。
(2)公布学位。学位供给情况由各学校对外公布。
(3)参考意愿。指安排统筹学生时,在信息审核地点公布可统筹学校名单,家长根据名单填报统筹意愿(见附件8《曲江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学位安排意愿填报表》),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按照“入学安排规则”参考家长意愿安排入学。
(4)入学安排规则。入学安排顺序按照信息审核类别依次进行。同一类别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落户时间依次排队,安排入学。其中,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首先安排户籍地址和在曲江新区范围内所购房屋地址不一致的,按照落户时间和购房时间依次排队;其次安排租住房屋地址在曲江新区范围内的,按照落户时间依次排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首先安排所购房屋地址在曲江新区范围内的,按照购房时间、父母在本市缴纳社保时间依次排队;其次安排租住房屋地址、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在曲江新区范围内的,按照务工时间和缴纳社保时间依次排队;最后安排未缴纳社保,在曲江新区范围内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