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徐汇区);
2.本市户籍学生(徐汇区户籍)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市就读。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登记,转入本市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3)下列情况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
1.学期中途和已在本区就读的,原则上不予转学;
2.已在五年级、九年级就读的,不予转学。
二.所需材料
本区户籍:
1.本区户口簿(户籍地址页、父或母页、学生页)、房产证及复印件。
2.本市转入:出具《上海市电子学生证》或《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
外省市转入:转出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学籍信息表(若小学六年级毕业,出具小学毕业证)及复印件。
3.学生成长记录册(或学生手册)。
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区居住的:
1. 家长:
户口簿(户籍地址页、家长页、学生页)、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缴费记录符合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房产证及复印件 ;
2. 学生:
①出生证明、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及复印件。
②本市转入:转出学校出具的《上海市电子学生证》或《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
外省市转入:转出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学籍信息表(若小学六年级毕业,出具小学毕业证)及复印件。
③ 成长记录册(或学生手册)。
三.办理方式:
徐汇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统筹安排。
四.办理程序
1. 学期结束时,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开具《市转学申请表》(或在读证明、学生学籍信息表);
2.携带转学所需材料(见第二条),到招考中心验证、登记;
3. 徐汇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招考中心开具“转学通知单”;
4.凭“转学通知单”及转学材料到安排学校报到,按照学校要求完善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