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在吴江区工作或居住的非吴江区户籍人员,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在吴江区参加社会保险;
2、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市民,须由本人至受理窗口提交申请,非本人申请不予受理。
已纳入新市民积分管理的申请人,可为其符合条件的未成年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申请材料
1、必备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③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
④申请入读小学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相关证明;
⑤申请入读初中的,提供具有全国统一学籍号的小学学籍证明。
2、可选择/加分材料
①本区购买居住房的相关证明;
②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证明;
③户籍地县级以上卫计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④申请人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资证明或缴款凭证;
⑥纳税人名称、税号、纳税证明等;
⑦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证书、认定证明;
⑧专利证书;
⑨体育竞赛获奖证明;
⑩无偿献血证书或证明,采样、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证明,捐献遗体(或器官、角膜)证明;
⑪婚检报告单、儿童预防接种证、孕产妇保健卡、儿童保健卡或儿童系统保健检查报告单、居民健康档案等;
⑫从业健康证明;
⑬志愿服务证明(2018年起此项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证);
⑭本区慈善组织捐赠证明;
⑮相关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
⑯区司法局有关学法、法治宣传证明。
注:上述材料在积分申请受理时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供。
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1日至5月底
申请流程
1、已纳入积分管理的新市民,需为其符合入学条件的未成年子女申请入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可在申请时间内向居住地镇(区)新市民事务分中心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按现居住地学区提出拟就读学校(仅限一所学校)、就读年级的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申请材料。
2、各镇(区)新市民事务分中心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资料,经确认原件与复印件信息一致后,将申请人信息录入“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入学一栏,建立积分入学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