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单上报:各审核学校从报名平台导出EXCEL表格并整理审核名单,在同一工作簿的不同表格中分别注明张店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入学符合条件名单、不符合条件名单(在电子表最后一栏注明不符合条件原因),于2020年8月16日将确定好的名单以“**学校一年级(初一)张店外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审核名单”发送至邮箱:zdywdzs@163.com。
6.报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请于8月24日-8月26日登录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平台查看录取情况,于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7.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后待遇: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子女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入学后,各项收费及待遇与本地学生完全相同。完成义务教育段学习后,按当年的张店区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确定是否在本地报考或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学校。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2020年张店地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四)新建、改建、插建住宅小区(未确定入学片区的小区)业户子女入学工作
户口为张店区户口,新建、改建、插建住宅小区(未确定入学片区的小区)交房的的业户,其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初中学习的,需由开发商提前与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对接,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特殊教育招生工作
区特教中心学校继续招收张店户籍和符合张店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义务教育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智障儿童、少年,并继续积极做好学龄前残障儿童的康复训练工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持户口簿、外来务工相关资料于7月25-26日、8月15日-16日到张店区特教中心报名,由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对其进行检测评估(认知、语言、运动、心理、情绪、行为及生活适应能力),并结合医疗专业机构的检测结果提出适合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建议,包括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康复机构康复等。报名咨询电话2271120。
(六)留守儿童入学工作
留守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各校要全面建立学生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少年信息,便于学生入学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张店户籍(学生及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均为张店户口)的学生以房产地址为准划片入学,划片入学的房产须为住宅并交房,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划片的依据。
2.因部分学校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尚未竣工,学校的招生布局仍需进一步调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今年仍有部分学校的起始年级学生需要到其他学校借用校舍一年,借用校舍期间的师资、教育教学、管理仍由原学校负责。
3.为解决招生压力,继续对部分学校的片区实行多校划片,该片区内的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划片学校进行预报名现场审核,一经确定将不再修改。现场审核后再要求改动划片学校的待分配结束后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入学。
4.父母均为张店户口,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以学生父母户口、住址为准;父母离异的,子女户口与抚养权人不在一起的,以抚养权人户口、住址为准;父母双方无抚养能力,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随其他法定抚养权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5.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在张店区确无自己住房,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满5年以上(以2020年8月31日为界)并与其长期同住,学生可按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住房划片入学。仅有张店户口但无张店房产或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不满5年的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
6.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名下没有独立房产只有共有房产,学生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所占房产比例大于等于总房产比例的51%的,可以此房产为准划片入学;房产证未标注共有人所占房产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人”栏目中打印的第一个所有人名字为准审核入学条件;若学生及父母名下确无其它住房的,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
7.因城建工程由政府统一安排迁居的,签署了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货币化补偿)的张店户籍的住户子女入学可按照拆迁前房址划片入学,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户籍证明、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待还迁房交付使用后,还迁户子女义务教育段新入学将按照该还迁房位置进行划片。
8.需寄宿学习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20年5月份以后在区级以上(含区级)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学校不得接收体检不适宜的学生在校寄宿。
9.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的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执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烈士、英雄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持有“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高层次人才证明”“淄博企业家服务卡”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符合张店区突出贡献优秀企业家或招商引资条件及其他享受义务教育段入学优惠政策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0.各小学、初中学校每年要对学生户口簿、房产证审核一次,符合学校片区招生条件的方可享受片区入学的相关政策;若房产变更不在学校学区范围的,按转学调剂处理;若实行高中指标分配政策,学生毕业时房产、户口与初一报名时信息不一致或不在片区范围内的,不享受指标分配政策。
11. 拟从2021年秋季入学开始,对以后每年的新一年级和新初一年级每名学生划片入学的房产进行学位锁定,学位锁定办法将适时公布。
12.从2020年秋季开始,齐润小学作为祥瑞园小学分校区投入使用并招收祥瑞园小学片区内的一年级新生,由祥瑞园小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确定具体招生范围,报名现场审核地点在祥瑞园小学;铁山学校(暂用名)投入使用,初中招生划片与小学招生片区相同,已在傅家中心小学借用校舍入学的两级学生转回铁山学校(暂用名),小学报名临时现场审核地点在傅家中心小学,初中报名临时现场审核地点在张店六中。
13. 2021年随着部分新建学校的投入使用,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对部分学校的划片区域进行确定和调整。
14. 因各功能区相关工作事务尚未调整、交接到位,2020年张店区中小学招生仍按2019年的行政区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