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入学复议
对批次入学安排存在异议的学生和届时尚未安排的外地返昌学生及随迁子女,市教育考试院于8月4日至19日集中受理和协调统筹安排。
小学毕业生入学复议由区教科体局(办)认真组织受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按市教育局小升初政策要求,予以审核,组织学生及其家填写《小升初复议申请》,签注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在上述规定期限内集中上报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相关单位核查后予以仲裁,对存在的突出情况由市教育考试院上报市小升初认定小组予以裁定。
九、新生建籍
9月15日小升初建籍。城区初中学校一年级新生统一报名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将新生录取名册固化刻成光盘,报市教育局备存。各区教科体局(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依据市教育考试院新生录取名册建立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籍,并进一步严格相关工作管理及转移,凡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和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录取而擅自招生入学者,不予办理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籍。
十、工作要求
各城区和相关学校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接受群众监督,争取家长理解、社会支持。各级招生部门和相关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要设立举报电话,凡有举报,一经纪检监察部门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和单位给予处分。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招生部门和相关学校通过网络、工作群、电话、短信等方式宣传发布招生要求、通知有关事项,尽可能避免人员聚集,做好分段错峰合理安排。
要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小升初机制改革,促进义务学校教育标准化建设。要继续落实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在学区范围连续就读三年(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均衡生资格,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升社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