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小学、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0年我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2020年尖草坪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为民(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张志峰(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 组 长:闫阳中(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区进修学校校长)朱荣迪(区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教学服务中心主任)
卢文青(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区一中校长)
王慧芳(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梁 东(区教育教学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 平(区教育教学服务中心副主任)
白玉茹(区教育教学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卫兰(区进修学校副校长)
赵 欣 (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志峰(兼),办公室副主任:刘水仙(兼)。
二、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小学毕业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各中学校服务片区范围。
(二)公平普惠、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纳入初中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全面取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谈招生方式,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三)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和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分步安排,不得择校。
三、工作体制
2020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经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公布并组织实施。
四、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科学划分入学范围
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区教育局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适度调整,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初中的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二)本区入学办法
1.“单校划片”入学办法。凡办有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实行“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升学,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2.“学区对口”入学办法。实行“学区对口”入学的初中学校,区教育局合理划分学区范围,通过“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方式实行学区对口入学。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按划定的学区,对口升入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3.“电脑派位”入学办法。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
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根据大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面向尖草坪区的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的分配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柴村片区九所小学中“双籍统一” (即学籍在九所小学,户籍在尖草坪区,且学籍和户籍变动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前) “人籍一致”的毕业生以及摄乐村和三给村因城中村改造拆迁,2017年6月30日之后在其他学校就读的毕业生,均可填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志愿,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确定学位,且每位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的电脑随机派位。具体学位比例分配如下:
(1)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分配我区招生计划中的50个学位,平均分配到摄乐小学和三给小学。摄乐村户籍和三给村户籍在本村小学就读的和因城中村改造拆迁,2017年6月30日之后在其他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均可填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志愿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由两所学校各自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其中摄乐村、三给村在其他学校就读的毕业生,需携带户口本和当年的拆迁协议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小学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核定后报区教育局审定。当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全部安排入学,大于招生计划时,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2)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分配我区招生计划中另外50个学位,分配到柴村片区的九所小学:实验小学、选煤街小学、芮城中心校、三给小学、营村小学、摄乐小学、杨家小学、西张小学、呼延小学,符合“双籍统一”“人籍一致”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报名(已参加过摇号的摄乐村户籍和三给村户籍毕业生除外),报名结束后由九所学校各自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核定后报区教育局审定。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入学,大于招生计划时,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三)跨行政区域入学办法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视具体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不得择校。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
①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9年6月30日前办理);
②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0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9年6月30日前办理);
③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2.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实行全覆盖。具体分配办法:
一是辖区内除汇丰片和迎新街片外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全部对口直升片区内对应初中就读;
二是汇丰片和迎新街片区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依据片区内初中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
三是汇丰片和尖草坪片区内需要寄宿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可由监护人提出到本区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就读申请,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到区实验中学、区第三中学或区第六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五)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办法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我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六)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1.我区具备寄宿制条件的公办初中学校区实验中学、区第三中学校、区第六中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一是面向汇丰片、大同路片和尖草坪片招收需要寄宿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二是区实验中学和区第三中学校面向全区各招收1个班需寄宿的本区“双籍统一”的小学毕业生;三是区第二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射箭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区第三中学校和区第六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足球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具体办法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2.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由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3.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民办初中入学办法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摇号由属地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不得委托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摇号派位将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在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从2020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开始执行。从2020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新转入小学生不再享有直升本校初中的资格。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招生网上报名。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直升后的空余计划由属地教育局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组织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