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9﹞31号),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结合新形势下“艺术后备人才培养”要求,拟成立南京市青少年艺术团,面向全市招生,依托南京市初中艺术后备人才示范校培养。
一、招生原则
坚持考核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生范围
面向本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对象
条件南京市青少年艺术团选拔对象为具有一定艺术专业素养的小学毕业生。(一)文化成绩:小学阶段品德优秀,成长手册综合评价优良。(二)专业成绩:个人项目:小学阶段参加各类艺术竞赛个人项目三等奖以上(以证书为准)。集体项目:小学阶段获得区级、市级以上教育、文旅行政部门举办的正式艺术类比赛或展演二等奖以上(以证书为准)。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五、考试时间及日程安排
六、考试内容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