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今年我市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做出了较大的调整,这是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的具体要求。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作出明确规定。2019年7月,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强调要坚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了切实保障教育公平、促进公民办学校协调健康发展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并召开了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会议。为落实好上述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招生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依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了《沈阳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