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招生中,如何做好信息公开?
答: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及广告(或公告),须经审批地教育局审核,通过学校网站和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要包括学校办学地址、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报名办法、收费标准、录取时间、咨询方式、监督电话等。
区(县、市)教育局和民办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简章、官网、官微等途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招生信息,其中公布查询录取结果时间应不少于3天。要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全面细致解读招生政策,做好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群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