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年级
小学:二年级至六年级少量学位
初中:八年级至九年级少量学位
高中:高二年级至高三年级少量学位
二、招生对象
1.深圳户籍学生
2.非深圳户籍学生
3.港澳台学生
三、报读要求
1.有正常学籍,无休学、留级、变相留级的适龄学生
2.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年龄是满6周岁的适龄学生
3.符合教育局规定的插班生就读条件
四、所需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社保证明: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3.关于租房类住房材料的要求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房类住房材料(含特殊住房)申请转学插班的,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时间和特殊住房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必须是2019年6月30日前。
五、报名时间流程
1.公告信息(2020年6月20日开始)
招收插班生的学校将本校各年级拟接收的插班生名额、申请时间、申请程序、申请条件、录取时间、咨询电话等有关信息在学校门口予以公告。
2.受理申请(2020年7月1日—7月12日的学校上班时间)
各学校必须在核定规模范围内接收转学插班生。已超规模的学校,只允许转出,不允许转入。①学校接受家长咨询,有学位可受理申请资料,对家长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予以初审。初审合格的,学校为拟接收的插班生在网上录入资料,无学位不能接纳的,做好解释工作。②家长也可以直接在民办转学系统申请,学校通知家长带相关资料前来学校初审。
3.汇总报送(2020年7月13日—7月24日)
各学校汇总拟受理插班的学生名单,填写《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转学信息登记表》(另发),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20年7月28日前送交学区教育办。
4.资料审核(2020年7月13日—7月24日)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资料类别进行汇总,将电子数据送相应职能部门进行审核。个别数据审核有误的,开展人工审核。
5.录取及公布名单(2020年7月30日——8月3日)
(1)2020年7月30日——8月2日学区教育办结合各学校规模与班额,根据学校提交的拟受理插班的学生名单,对审核合格的学生进行录取。
(2)2020年8月3日学校公布审核合格的插班生录取名单,接收插班生注册。
6.办理转学手续(2020年9月1日——9月14日)
在秋季开学后十五日内完成转学手续。办理转学手续时,需提供学生及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审核人签名、备注日期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提供转学申请表、国家学籍卡和学生国家学籍信息查询截图(由学校查询)。
7.上报录取名单(2020年9月15日——9月20日)
各学校汇总录取学生名单,填写《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转学信息登记表》(另发),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于2020年9月20日前送交学区教育办,学区教育办汇总后,留存一份,另一份于2020年9月25日前送区教育局2号楼501室(民管科)。
六、报名网址
家长端网址
http://bajjk.sz.edu.cn/visitbambzxcbjz
学校端网址
http://bm.sz.edu.cn:8008/visitbambzx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