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教育部对贯彻执行中央文件提出了刚性要求,要求全国一盘棋,全面推进落实,确保中央文件要求落实到位。2020年4月8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49号),对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和教育部要求作出部署,要求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在审批地招生,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跨市域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幼升小、小升初),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为做好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确保中央、教育部和我省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我市制定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