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招生纪律要求
(一)严明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纪律规定,健全违规招生责任追究机制。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班额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对学校下达高考录取指标,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严惩违规行为。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及属地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通报批,是省级示范高中的,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给予处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民办学校因违规招生被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招生计划,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拒不执行改正的,依法依规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存在与公民办学校入学挂钩的违规宣传等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给予责令整改、追究责任人责任、吊销相关证照、纳入民办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并计入年检等处罚。市教育局将紧盯招生重要时段和环节,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区域内学校违规行为累计情况进行考核。举报电话:0551-63505200。网上报名系统录入率将纳入2020年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教育发展)内容。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各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纳入责任督学督导范围,适时开展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