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5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8日(星期一)下午6:00,学生家长申请本学期学位补贴的操作,需要在规定的网上申报起止时间内完成。
若第一次申报的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比对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可在6月9日9:00-6月10日18:00进行第二次申报和上网补正信息。
申请对象
具有深圳市中小学学籍,年满6周岁,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深圳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3.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或者学生本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补贴标准
小学:每年最高补贴为7000元(每学期最多3500元)
初中:每年最高补贴为9000元(每学期最多4500元)
补贴规则:(实际补贴)
受委托学校的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
受委托学校的收费标准高于补贴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家长缴交。
例如:某民办初中学校一年学费为8000元,低于初中补贴标准,家长可拿到手的补贴为8000元;
若该校一年学费为10000元,高于初中补贴标准,家长可拿到手的补贴为9000元。
温馨提示:住宿、校车、校服等费用不在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