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前
完成本市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5月1日起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5月6日
启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5月6日至5月31日
完成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5月11日前
各小学对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的学生资格进行初验,为初验合格学生打印并填写“回户籍入学申请表”
5月11日至17日
区教育考试指导中心受理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5月11至30日
区教育考试指导中心受理超龄儿童、京籍无房儿童等的信息审核、信息采集工作(每周二、四)
5月31日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截止,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截止
6月9日
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电脑派位
6月13至21日
各小学现场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7月2日
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派位
7月上旬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9月1日至15日
建立小学和初中新生学籍档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