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政府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2章2.2、2.3条所述:商务公寓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商务公寓当做其他住房,实际居住满一年(2019年3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按照其他住房分类,不积分。
202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