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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青羊区小升初招生时间节点安排+入学录取流程

2020-05-02 10:43:27
来源:小升初网  

  2020年成都青羊区小升初招生时间节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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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升初入学工作流程

  1

  信息采集

  (1)在青羊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于5月8—15日登录“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区教育局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用于学位确定及查询。

  (2)在青羊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青羊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5月8日毕业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明,现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经青羊区教育局审查后,在青羊区升学。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青羊区就读初中的青羊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于5月8—15日到区教育局,提交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明和学籍相关材料,经审查后进行信息采集。

  (4)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且需在青羊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入学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直接采集信息。

  2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1)自愿就读民办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19—22日进入“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学校小升初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2)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填报1个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志愿。

  (3)所有民办初中均在统一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3

  组织录取

  (1)民办初中学校录取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布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计划数的,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仍按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入学。

  民办一贯制学校具有本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由学生及其家长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直升学生名单经学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学校于5月2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核定。符合直升条件的一贯制小学毕业生,须在6月12—13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参加直升,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若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直升人数少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则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录取,剩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初中学校网上填报志愿和电脑随机录取。

  (2)公办初中学校录取

  公办初中学位确定分两个批次进行,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公办学位确定。

  第一批:市直属学校等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的办法。若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中心城区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中心城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第一批次学校的电脑随机录取。郊区新城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郊区新城就读的随迁子女可报名参加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的电脑随机录取。

  第二批: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学校划片入学或电脑随机录取。

  4

  学位确认

  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含电脑随机录取和一贯制学校直升),家长应于7月18—19日在网上系统中进行学位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小学毕业生,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初中学位但又放弃的小学毕业生,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完成信息采集的我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公办中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

  入学报到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8〕168号)相关规定办理。随迁子女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及已在青羊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等有关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随迁子女就读政策保持相对稳定,从2021年起,申请随迁子女就读的办理材料、流程、时间与2020年一致,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青羊区公办小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在青羊区公办小学毕业、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纳入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升学;在青羊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双集体户子女入学

  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均为成都市“5+2”区域(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金牛区、武侯区、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由该法定监护人一方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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