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委加强管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办学校,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免职。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警告、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止招生、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纳入黑名单。
区教委统一组织入学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和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7.加强政策宣传。区教委及时公布2020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的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片区、招生计划及接收学生的结果等信息。做好入学政策宣传,让学生家长了解朝阳区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一般公办初中升入优质高中校额到校政策,明确升入优质高中预期。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