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后有效。凡提供租赁凭证申请入学,将按照南山区住房学位锁定相关政策进行锁定。租赁凭证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为准。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公办学位,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截至2020年4月30日)。②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含)之后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合同。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非深户籍学位申请人不具备2020年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资格,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解决。
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同时家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社区出具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及父母缴纳水电费的证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网上报名开始前父母连续缴纳房屋水电费发票的时间为准。网上填表时 “租赁合同号”一栏系统默认为集体宿舍或者单位宿舍。
申请人为深圳户籍租房,提供本人及父母在深圳的无房证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将给予加分。
2
计划生育材料
申请人父母须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计生信息核验结果为2类: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
3
《深圳市社会保障卡》材料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需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电脑号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通过“粤省事”(与广东政务服务网同账号)微信小程序下载,操作流程如下:
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登录后,在“我的证照”添加“社会保障卡”,添加后点击进入“社会保障卡”—“前往社保业务大厅”—“社保开具证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下载即可。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4 号)文件精神,受疫情影响期间社保停缴人员子女申请学位时其社保资格核验结果将不受影响。社保咨询电话96888。
4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
学生是非深圳户籍,父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除了须提供入读公办学校条件证件外,至少还要提供以下证件中的一项:①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杰出人才、国家级、地方级或后备级);②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A、B、C类)③南山区“领航人才”证书(A、B、C类);4由南山区企业服务中心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5其他符合省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六
报名、验核及录取
提示:在报名、验核、录取阶段学位申请人父母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且接收信息功能正常。
1
报名及验核材料
5月15日9时-5月22日14时
网上申请学位
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报名工作将通过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报名、关注“南山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方式开展,凭学位申请人的身份证号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学位申请人可同时选报一所区内民办学校。
报名成功后不需要到现场验核材料,入学材料经学校初验后,报公安、住建、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联网审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学位一经查实,我局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资格;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做转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