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升学信息采集
小学毕业生基础信息通过网络采集,采集时间为5月8日—15日。区教育局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用于学位确定及查询。
(1)在武侯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的“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2)在武侯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武侯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5月8日毕业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由现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经武侯区教育局审查后,在武侯区升学。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武侯区就读初中的武侯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简称“回城生”),在信息采集时间内先关注并登录“武侯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读中小学”进行“小升初回城生办理”信息填报,再按填报后的提示要求,到区教育局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和信息确认。
(4)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符合成都市随迁子女条件,且需在武侯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暂不参加本时段信息采集,待随迁子女入学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安排落实信息采集相关事宜。
(5)高层次人才、进藏干部职工等优抚对象子女、双集体户子女、在武侯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在信息采集时间内由其监护人先关注并登录“武侯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读中小学”进行“其他政策入学申请”信息填报,再按填报后的提示要求,到区教育局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和信息确认。
■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1)所有民办初中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2)自愿就读民办初中且符合民办初中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须于6月19日—22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的“民办初中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
(3)每位符合民办初中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填报1个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志愿。
■ 初中学校录取
(1)民办初中录取:武侯区民办初中的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随机录取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随机录取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报名参加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入学。
民办一贯制学校具有本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由学生及其家长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直升学生名单经学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学校于5月2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核定。符合直升条件的一贯制小学毕业生,须在6月12—13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参加直升,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若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直升人数少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则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录取,剩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初中学校网上填报志愿和电脑随机录取。
(2)公办初中录取:公办初中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公办学位确定。
第一批:市直属学校等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的办法。若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中心城区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中心城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第一批次学校的电脑随机录取。郊区新城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郊区新城就读的随迁子女,可报名参加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的电脑随机录取。
第二批: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电脑随机录取。
■ 学位确认
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含电脑随机录取和一贯制学校直升),家长应于7月18—19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小学毕业生,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初中学位但又放弃的小学毕业生,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 入学报到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7月21-24日)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