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0〕1号)要求,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现就我区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分类招生通知如下:
一、分类招生对象
(一)民办学校所在房地产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必须具有该小区房产的100%产权。
(二)学校(或教育集团)正式教职员工适龄子女。
(三)九年制学校小学部应届毕业生。
(四)上级规定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二、分类招生现场报名时间安排
(一)民办小学4月17日-19日:各民办小学接受符合条件的学生现场报名。
(二)民办初中5月29日-31日(暂定):各民办初中接受符合条件的学生现场报名。
三、录取原则
符合分类招生条件学生入读名单在广州市民办学校统一网上报名前确定。
首先直接录取民办学校(或教育集团)内部正式教职员工子女,然后确定分类招生计划数。
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分类招生计划数,全部予以录取;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分类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入读名单。
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开展。
四、注意事项
(一)通过分类招生且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广州市民办学校统一网上报名,请家长慎重选择是否报读。
(二)错过民办学校分类招生报名时间或在分类招生中未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可参加广州市民办学校统一网上报名。
(三)各民办学校分类招生条件、要求及安排以各民办学校发布的《分类招生简章》为准,请广大家长提前登陆拟报读民办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阅览。
五、咨询电话
番禺区教育局:84641656、84641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