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含十一区),在我区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的在籍学生(含经批准的政策性照顾学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毕业学校对口中学升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分配学位。
2.在外区就读并具有我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因特殊情况申请回我区升学(即返区生),经审核,可按本区小学毕业班学生的升学办法安排升学。
3. 对于具有本区户籍的本区民办小学毕业生,或具有本区户籍在本区其他地段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段对口的公办初中升学的,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后,由学校统一集中向区招生办申报。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者按对口中学升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分配学位。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统筹安排入读我区公办初中学校:
①非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但父(母)持有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万能捷通卡”。
②非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但父(母)被认定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者。
③非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但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且父(母)在我区工作或实际居住者。
④参加我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起始年级积分入学,获批准取得入学名额者(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⑤非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但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我区租赁房屋所在地系唯一居住地,该房屋以往业主或住户没有小孩在我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持我区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合同须同时满足至本年度4月30日已租住本房屋满一年或以上、且往后租期不少于3年的承租人适龄子女。
解读:黄埔区求贤若渴的心情在此可见一斑,对于拥有本区户籍的小升初学生,基本上都是按照该地段正常升学方法,或对口直升,或电脑派位。对于没有本区户籍的孩子,也最大限度的开放了公办初中的入读,只是采取了统筹的方式。
简言之就是,在黄埔区读小学的广州户籍生,都可以按照该地段一般孩子的升学办法;即使想区内换组,只要符合“人户一致”也可以按一般办法升学。
这对于在黄埔区内换了房产,是为了升入对应公办初中的家长而言,只要孩子的户口迁到该房产,无疑获得一个定心丸。
而非户籍的学生,符合一定条件都可以统筹进入公办,当然统筹的具体学校无法确定,要先满足户籍生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