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原则
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四)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分步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2.工作体制
2019年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由区政府、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实施办法报经区政府批准、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公布并组织实施。
3.入学条件
(1)凡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少年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区教育局备案。
(2)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入学。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毕业证》。小学毕业生入初中的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部分学校结合招生的实际情况,略有调整)。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9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小学毕业证》。
(4)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按照“免试”、“就近”、“划片”、“自主”的原则,结合行政区域,采用多校划片入学的办法,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划分为南、中、北三个片区,三个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每位小学毕业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一)片区划分
1.南片:
毕业小学16所:姚村中心校8所小学、晋祠中心校7所小学、龙兴小学校。
对应初中3所:姚村中学、晋祠一中、晋祠二中。
2.中片:
毕业小学16所;区一电学校(小学部)、区实验小学校、区第二实验小学、晋源中心校11所小学、罗城小学校、沃禾小学校。
对应初中4所:区实验中学、区一电学校(初中部)、晋源二中、太原市六十四中。
3.北片:
毕业小学6所:太原市第五实验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校、区第六实验小学校(青年路小学吴家堡校区)、金胜中心校3所小学。(www.Xsc.cn)
对应初中3所:金胜中学、太原市十六中、太原市六十三中。
(二)具体入学办法如下
1.晋源区户籍、学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
凡晋源区户籍、学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照“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2.晋源区拆迁户子女入学
拆迁户子女携带《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毕业证》,未完成整村拆迁的需提供拆迁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入学申请》,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到毕业小学校报名,按照实际居住信息,遵循相对就近的原则,填报就读初中,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3.学籍、户籍均在晋源区的小学毕业生,未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就读的,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可填报户籍所在地就近的初中学校,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4.学籍、户籍均在晋源区的小学毕业生,未在购房地学区小学就读的,如申请回购房地就读,可填报购房地就近的初中学校,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5.晋源区学籍、晋源区以外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未申请回原籍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照“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可按照毕业小学对应的初中片区填报志愿。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依次分类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步安排学生入学。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只进行一次(具体安排在报名结束后发文公示)。电脑派位后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全部统筹安排到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