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19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和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接下来寒假、暑假、春假如何安排?赶紧看看。
寒假
本学期于2020年1月17日结束,1月18日起放寒假。2019学年第二学期, 2020年2月9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10日正式上课。
暑假
2019学年第二学期,7月4日学期结束,7月5日起放暑假。
春假
2020年春假时间安排在4月30日至5月6日(含“五一”劳动节假期)。
放假要求
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做好困难师生、离退休教职工的走访慰问和帮扶工作,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加强安全管理
放假前,各校要集中对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提醒广大师生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出行交通、冬季火灾防控、食品卫生、烟花爆竹燃放和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安全防范。
督促家长履行好校外安全监护责任。
放假和开学前,各地各校要突出校园安防、消防、校车、自然灾害防御、值班应急等工作重点,普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各校要积极做好体育运动场地等设施向社区(村)居民和学生开放工作,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场地开放时间。
各校要按要求做好寒假期间出国(境)访问团组全体师生的行前教育及在外安全管理。
严禁中小学违规补课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违规补课的有关规定,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上课,并严格控制寒假作业量。
严禁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含高三年级)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严禁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严禁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各校要认真做好教师专业发展全员培训等工作,可适当安排教师参加进修,开展备课、家访等活动。
廉洁自律
结合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一次党规党纪教育,增强遵规守纪意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坚决拒绝“节日腐败”。
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考试、总结、考评等工作。要制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工作,规范教育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