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随迁子女就学问题
问题:
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在哪里办?
回答:
办理地点为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指定的登记点。
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问题:
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回答:
需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
4.教育部门规定的随迁子女就学申请办理截止日前,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日前(同上),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问题:
我的户籍在双流区,准备到锦江区为孩子申请办理入学,不能办理居住证怎么办?
回答: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成府发〔2015〕40号)于2016年1月施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因不适用《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不能办理居住证。为做好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在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有关工作的稳定性的基础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不提供《成都市居住证》,但需要提供实际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问题:
我和孩子不在同一户籍,能不能申请办理随迁子女入学?
回答:
流动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需提供“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流动人员与其随迁子女若不在同一户籍,需提供能够证明其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问题:
申请办理随迁子女入学,怎么证明连续居住满一年?
回答:
“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由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对 “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验证。
问题:
在成都市初中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毕业后可以在成都升学吗?
回答:
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招生区域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参加中考,也可申请在成都市报名参加中考(简称“借考生”)并采取以下方式升学:
1.可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调剂生计划;
2.可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3.可填报五年制高职(师范);
4.可填报全市所有中职学校(含公办、民办)。
5.符合条件的借考生可享受本地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6.“5+2”区域公办普通高中第四批次未录满的计划,可招收借考生;
7.郊区(市)县普通高中学校存在剩余计划的,可招收借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