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
想在大兴区小升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兴区户籍学生;
2、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其父母一方本市常住户籍登记卡、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等证明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办理四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小升初。属于镇属入学范围的由各镇负责解决;属于直属地区范围的,区教委根据各校可提供学位情况和本人相关条件情况。
其中大兴开发区小升初入学条件为(满足其一即可):
1、开发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在开发区实际居住,申请回开发区升入初中的适龄少年,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监护人在开发区购房或租住公租房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户籍在开发区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