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分或叫平时评价分是怎么打的?
答:学校依据学生真实提供的《昆明市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和《云南省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记载的四、五年级上、下学期和六年级上学期(共计5个学期)的语文、数学的成绩进行评价:
⑴全A(或全优、全90含[90分])以上、全5星)的100分;
⑵出现B(或良、80-89.5分[含80分]、4星)的,每科每次在100分的基础上扣1分;
⑶出现C(或中、70-79.5分[含70分]、3星)的,每科每次在100分的基础上扣4分;
⑷出现D(或差、70分以下、2星及以下)的,每科每次在100分的基础上扣5分。
我校不再就各种奖状,证书进行评价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