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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圳坪山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公告(申请时间及报名网址)

2019-06-21 01:35:02
来源:小升初网  

  01

  招生计划

  坪山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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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招生对象

  居住地在相关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内,具有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03

  申请时间及相关安排

  1.申请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4日18:00。

  2.申请方式:家长登录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www.szpsq.gov.cn/psjyjjcjyk/),在“家长服务通道”栏目中点击“转学插班”报名,按对应项目、类别填报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网报链接:http://psjybm.sz.edu.cn/visitpsgbzxcb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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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材料审核:家长于2019年6月25日-6月27日(8:30-17:00)备齐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申请学校进行初审;

  7月9日公示第一次审核总结果,初审资料不合格的家长可于7月9日-7月10日到申请学校申请资料复核;

  4.结果公示:7月16日公布录取名单。

  04

  招生办法

  采取“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按照类型、积分排序从高至低录取,额满为止。

  05

  申请材料

  (一)户籍资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本。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与三方的原籍户口本。

  (二)住房资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属于自购房产类别(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

  (1)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原件。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4)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2019年暂不需提交入伙通知书,2020年起须提交。

  2.属于租房类别(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1)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租赁信息(蓝本),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原件。

  (3)公租房需提供与住建部门或受住建部门委托对公租房进行管理的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

  3.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应提供以下材料:

  (1)股份公司股份证;

  (2)由股份公司开具的祖屋证明;

  (3)至少提供该房屋2019年3、4、5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4.属于特殊房产类别,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1)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证明。

  (2)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A.集体宿舍的产权证明,即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经相关部门备案过的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等证明材料。

  B.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C.雇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即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D.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

  备注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该单位集体宿舍实际居住满1年(2018年9月30日前入住),需进行社保缴纳证明与集体宿舍证明相互印证。

  以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的,要求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产权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这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必须一致。集体宿舍提供租赁信息(蓝本)资料,不计算积分。

  (3)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4)属于自建房类别的,应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具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并且至少提供该房屋2019年3、4、5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5)属于回迁房类别的,需提供原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凭据。

  上述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相关证件由学校高拍仪扫描。

  (6)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租住无任何房产信息的房屋,且无法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租赁凭证、租赁信息或相关有效住房证明材料的,其子女不能参加公办学校的积分排位。

  5.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若涉及提供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须在深圳市内任一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点打印的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打印时间在2019年6月15日后)。

  其中,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指的是打印的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显示有房产,但这类房产用途是公寓、商铺、厂房等无法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家长也可自行在网上打印)

  (三)社保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18年5月31日至2019年5月31日需有社保连续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2.社保材料的提供方法

  (1)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至少提供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

  (2)适龄儿童、少年随法定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社保卡以及法院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属于法定收养关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四)计划生育登记相关要求

  深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须凭借户口本、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此证者)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计生窗口申请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流程,以计生部门要求为准)。

  06

  学位类型划分和积分办法

  (一)学位类型划分

  学位类型1:坪山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原住居民祖屋。

  学位类型2: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学位类型3: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且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和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坪山无合法产权房(提交坪山区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

  学位类型4:非深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学位类型5: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不提交坪山无房证明或坪山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学位类型6:非深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备注:特殊房产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二)积分办法

  积分办法分两种,分别为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的申报材料计算积分。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的居住情况和加分情况进行积分。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的居住情况、社保情况和加分情况积分。

  3.积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录取办法如下:

  (1)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多人达到满分100分,按各项目累计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排名最后一位继续同分,录取原则为:

  ①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少年落户深圳户籍时间长者优先。

  ②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2)积分未达到满分100分而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录取原则为:

  ①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少年落户深圳户籍时长长者优先。

  ②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三)积分计算方式

  1.居住时长计算方式

  在学区内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基础上,每满1个月得0.3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居住时长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按离“截止日期”最近备案合同的签发日期计算居住时长。居住时长积分计算截至2019年5月31日。

  (1)提交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合同、集资房、军产房、统建楼的按发证(合同签订)日期计算居住时长;持回迁协议作为特殊房屋材料申请学位的不积分。

  (2)提交无房产证祖屋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3)提交无房产证自建房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4)提交集体宿舍材料的,按照集体宿舍证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以及集体宿舍房屋材料的三者并行日期计算。如提供的集体宿舍房屋材料为蓝本“租赁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居住时长不计算积分。

  (5)提交多份或单份“租赁凭证(红本)”,按照最早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右下方的“初始发证日期”(签发日期)计算居住时长。若材料审核期间过期,须于资料复核期间提交该学区内的最新“租赁凭证(红本)”。

  (6)提交“租赁信息(蓝本)”,只具备申请学位的资格,居住时长不积分。即使前面办理有“租赁凭证(红本)”,如后续办理的是“租赁信息(蓝本)”,无论“租赁凭证(红本)”“租赁信息(蓝本)”均不计算居住时长积分。

  (7)本市其他区户籍,在学区租房或有特殊房产,如果能提供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在原有积分基础上额外加3分。

  2.社保计算方式

  在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基础上,选取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在参保证明上显示缴交时间较长一项作为积分项,每满1个月得0.2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积分计算截至2019年5月31日,且学位申请时为在保状态。

  3.计生加分情况

  对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整体计生信息验核结果分为四类(计生登记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最后一天):

  (1)独生子女:持独生子女证件,或已在计生系统中按独生子女信息登记,加6分。

  (2)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夫妻子女政策属性均为政策内,或一对夫妻生育二个子女,且不存在非婚二孩情形,加5分。

  (3)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夫妻双方合共子女数3个及以上,其中子女政策属性有政策外,并且有录入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金额,加3分。

  (4)政策外未接受处理:夫妻双方合共子女数3个及以上,其中子女政策属性有政策外,并且没有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金额记录,或信息有误(父母或子女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有误或查询不到),加0分。

  4.居住证加分情况

  申请入读学生父母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加4分。单方持有加0分。

  07

  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1.公办学校填报要求:

  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地址选择所属片区内公办学校,依据个人意愿选择志愿,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共享学区和大学区的学校除外)。

  2.志愿类型及填报范例

  (1)大学区:

  ①2019年小一实行大学区招生学校

  Ⅰ.坪山中心小学、均田学校(规划名)组成大学区;

  Ⅱ.中山小学、马峦小学、锦龙小学(规划名)组成大学区;

  Ⅲ.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小学部)、竹坑学校(规划名)组成大学区。

  ②2019年初一实行大学区招生学校

  Ⅰ.坪山中学、均田学校(规划名)组成大学区;

  Ⅱ.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初中部)、竹坑学校(规划名)组成大学区。

  在志愿填报上,如果A、B两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两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2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如果A、B、C三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三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3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

  (2)共享学区:如果一个区域范围被划定为A、B两所学校共享,居住在该区域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可以选择填报A学校,也可选择填报B学校,但是仅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

  ①2019年小一实行共享学区区域:

  Ⅰ.南布社区和大工业区为坪山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共享学区。

  Ⅱ.老坑社区厦深铁路以北片区为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和坑梓中心小学共享学区。

  ②2019年初一实行共享学区区域:

  Ⅰ.洋母帐片区为中山中学和坪山中学共享学区。

  Ⅱ.老坑社区厦深铁路以北片区为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和光祖中学共享学区。

  Ⅲ.南布社区和大工业区为坪山实验学校(初中部)和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共享学区。

  以上共享学区填报公办志愿时,只能选择该共享学区内其中一所公办学校,多选或错选公办学校无效。

  (3)单享学区:只能选择提供住房材料所在学区范围的一所公办学校。

  (学生家长一定要提前仔细了解网上申请、学校初核、部门审核、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学生的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以免因志愿填报不合理造成没有被理想的学校录取。如因家长选择志愿不当造成未被理想的学校录取,责任由家长承担。)

  (二)录取办法

  就读资质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才能参与积分排位。录取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不同学位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

  1.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学校,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录取。大学区录取方式按照“先学位类型积分、后志愿”,如大学区范围内有A、B、C三所公办学校,则大学区范围内符合申请公办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填报A、B、C三个公办志愿,计算机系统将大学区范围内所有审核合格的学生按照一类至六类的类别及积分进行总排序。在总排序基础上按类别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三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根据学生所填报A、B、C三个平行志愿顺序,首先将学生投给志愿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满,则投给B学校,B学校未录满则被B学校录取;如B学校已录满,则继续投给C学校。如此类推,直至各学校录满为止。

  2.实行共享学区和单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先志愿,后学位类型、积分的原则,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

  08

  转学插班积分办法

  1.积分计算办法:转学插班积分办法参照《坪山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2019综合手册》(详情可登录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2.居住、社保时长计算截止日期:截止2019年5月31日,且报名至录取结果公示前所有证件须在有效使用状态。计生登记截止日期为6月24日。

  09

  其他事项说明

  (一)《坪山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招生计划》未列出的公办学校,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插班业务;若家长有转学插班需求,可选择就近的民办学校就读,教育局不再协调安排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学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不予受理转学插班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者虚假。

  2.家长提供的证件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3.申请住房材料地址不在申请学校(或大学区)招生地段内。

  (三)按照广东省、深圳市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四)深圳中考要求非深圳户籍考生需具有我市三年完整的初中学籍,否则不具备参加中考成绩统一划线录取资格(不能参加公办高中录取,只能申请民办高中或者中职学校)。建议非深户籍初中学生家长登录“深圳市招考网”详细了解深圳市中考政策,慎重考虑孩子的转学插班。

  (五)如需了解民办学校转学插班事宜,家长可直接联系相关民办学校。

  (六)如有疑问,家长可咨询相关学校或拨打基础教育科招生热线0755-8935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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