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龙池小学
招生计划:招收3个班共计135名学生
招生咨询电话:82483818
景龙池小学学区内详细地址信息
1.长乐巷、长乐村、新庆村、东新巷、窦腐巷。
2.长乐坊1-110号,学区东为景龙池31-65号(景龙池东31号原为23号),景龙池西为38-88号(景龙池西38号原为64号)
3.兴庆路218号荣军招待所(原号为78号、12号)、兴庆路189号省民政厅(原号为79)、兴庆路136号热工研究院(原号为80号)、兴庆路118号水利厅家属院(原号为82号)、兴庆路88号动物研究所(原号为85号)。
温馨提示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段相关政策及规定,我校严格执行学生入学“零收费”,望周知。
关于招生工作的几点说明
网上登记
凡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家长于2019年5月20日-5月31日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入学登记。
资审工作
适龄儿童家长按照平台推送信息到指定资审点办理资审
1.2019年5月20日-24日资审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相关资料。家长持全家《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校资审。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对口学区小学备案。
(以上资料需要家长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
2.2019年5月27日-31日资审随迁子女适龄儿童相关资料。
我区进城务工迁子女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按照“学校登记四证审核积分排队统筹排”原则安排学位,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及高新区托管原雁塔区和原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申请在我区上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登记,再按照平台推送信息到指定资审点办理资审。
(3)“四证”具体内容
①居住证明:非西安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双方在碑林区的居住证;周至县、鄠邑区和蓝田县户籍的随迁子女提供父母双方在碑林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居住地物业或社区的住证明。
②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
2012年9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家长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延缓入学证明或无学籍证明。
③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④无监护条件学生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以上资料需要家长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缴纳社保的家长需要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用于存档)
为保证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序入学,将严格审核工作。入学登记和资审办理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有提供不实证明、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予受理。
为科学合理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社保优先,积分排队”的方法,按照积分统筹安排学生学位,与材料审定的先后顺序无关。
凡不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请家长务必按平台推送信息中通知的时间到指定资审点办理资审事宜,不要在学校门口拥挤,不要私自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