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1.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含十一区)且具有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可采取提前类招生、电脑派位、积分入学和报读民办学校四种办法入学。
2.提前招生类别:三侨生、残疾生、体育(含科技)、艺术类特长生、九年一贯制学校非选拔性直升、集团办学和立体学区学校非选拔性直升在规定时间内可提前招生。
3.经审批的政策性照顾学生,享有与本区户籍生同等的升学待遇(见附件《2019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4.非我市户籍的我区小学应届毕业的非政策性照顾学生,可按规定回其户籍所在地(区)升学或按照《2019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 (试行)》(越教字〔2019〕58号)的规定,在我区申请积分入学。
5.具有越秀区常住户籍的返区生(包括本市和外市返区生两类学生)学位安排办法按《2019年越秀区小升初中返区生办理报名入读手续须知》执行。
6. 符合条件的我区承租人子女,其学位安排办法按《2018年越秀区小升初中承租人子女办理报名入读手续须知》执行。
7.报读民办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学生,可报我区和全市的民办学校,但应严格按照《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穗教转〔2019〕75号)执行。
(二)招生办法
1.我区采取非择优性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
2.经广州市教育局和越秀区教育局审定的省、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可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和越秀区教育局的文件规定招收部分体育(含科技)、艺术类特长生。
体育(含科技)、艺术类特长生一经区教育局审批录取,即视为学生和家长自愿和自动放弃我区其他公办学校升学资格和电脑派位资格。若招生学校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数未完成,其剩余计划用于招收该校的电脑派位生。
3.九年一贯制的学校(广州市八一实验学校、广州市华侨外国语学校、广州市真光学校和广州市七中实验学校)可招收本校部分对口直升生;培正、育才教育集团中学可面向集团办学内的小学和立体学区中学可面向立体学区内的小学招收部分对口直升生;广州市铁一中学面向越秀区铁一小学招收部分对口直升生。对口直升生一经电脑摇珠录取,即视为学生和家长自愿和自动放弃我区其他公办学校升学资格(含特长生)和电脑派位资格。
4.已具有本区户籍和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若符合相关申请条件,可向我局申请办理跨组手续。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另行下发。
5.三侨生、残疾生
(1)三侨生是指户籍在我区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家长可于5月6日至10日向广东华侨中学(起义路校区)申请入学资格(具体事项咨询广东华侨中学,咨询电话83332108)。
(2)因跛残等影响正常行走的残疾生,应在报名时由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毕业小学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到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初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