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它事项
1.参加高新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于6月30日前,由高新区教育局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安排入学。已被民办学校初中录取的学生,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放弃民办学校学位。
经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学,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市教发〔2017〕158号)执行。
2.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中,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3.高新区相关学校要成立本校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新区民办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入学工作,完善招生措施,落实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电脑随机派位、面谈及补录工作要求,周密设计各个环节,严密组织实施,确保2019年高新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规范工作管理
1.建立诚信制度。高新区教育局将和民办初中学校签订责任承诺书,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对违规失信的学校和个人,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严格计划管理。高新区民办初中学校应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并严格按照录取名单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经高新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录入学籍库。
3.严肃招生纪律。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在电脑随机派位和面谈招生以外,采取其他任何方式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或委托第三方组织自主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严禁收取物价部门核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健全应急机制
高新区民办初中学校要对本校2019年初中招生情况进行深入研究、深度分析,科学研判招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四)强化监督问责
招生期间,违规处置组将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29-88855897
纪工委监督举报电话:029-88333671
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的违法、违纪或组织不力、问题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招生学校和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依规从严处理。
(五)加强政策宣传
高新区民办初中学校要以方便学生、方便家长为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理解。
(六)强化招生安全管理
安全维稳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调,及时处理好安全稳定、信访维稳等方面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安全工作预案》。高新区民办初中学校要扎实做好本校安保预防和处置工作,安保责任要落实到人,出现问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并妥善处置,同时要关注社情民意动态,分析研判招生入学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的安全隐患因素,制定好《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舆情预案》,确保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