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一)招生人数
1.面向广州市天河区招收体育特长生7人。
2.面向广州市天河区招收艺术特长生8人。
(二)招生项目
1.体育项目:游泳
2.艺术类别:合唱(仅限具有独唱或领唱经验的合唱队员)、舞蹈(仅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或现代舞)、管乐(具有打击乐特长者优先)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符合穗教规字〔2018〕3号文件以及穗天教思政〔2019〕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只面向天河区内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不跨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即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特长突出。
(二)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前六名(含第六名) )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或区级体育比赛规定项目的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含第六名) )或一等奖的学生。
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
(三)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的合唱、舞蹈、管乐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市级三等奖以上,或者在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的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区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参加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获铜奖以上,或参加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获铜奖以上,或国家级、省级舞蹈赛事个人前6名以上,或其他大型国际比赛获奖的个人或集体项目获奖者(银奖以上,并由学校招考组与区教育局商定),或广州青年交响乐团入团满一年以上团员且代表乐团参加正式交流演出(必须出具团员证明和演出证明)。
(四)其他说明
1.比赛获奖证书有效期为2016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2.同时具备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资格的学生,只能申报其中一项。
三、报名办法和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期间,登陆我校网站()“招生招聘”栏目中按照报名网页提示,注册有关信息,并按要求补充完善个人信息。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好表格内容。
2.报名时间:从本招生办法公布之日起至5月24日17:00。
(二)报名资格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在5月24日17:00前,携带打印好的“2019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表”或者“2019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报名表”,经学生所在毕业学校审核同意的《2019年天河区小学升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小学阶段就读学校的《学生手册》里面的学业成绩和德育操行评定部分(五年级全年和六年级第一学期)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装订成册,报名表作为封面装订在资料的最上面,复印件提交后恕不退还),以及免冠一寸近照两张(报考艺术特长生者还需提供个人参赛表演照片一张),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资格确认。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号)德政楼学生处办公室202室
时间:从本招生办法公布之日起至5月24日期间的周一至周五8:30-11:30,15:00-17:00
(三)考生资格初审会议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和老师,召开学生资格初审会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确定可以参加特长考核的学生名单,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考生资格确认
5月25日下午通过电话及网络通知学生资格初审结果以及测评的相关事宜。
(五)特长项目测评
我校组织经过资格确认的考生进行体育艺术专项技能测评及综合素质测评。
1、时间:5月31日
2、地点:华南师大附中游泳馆(体育)、音乐室(艺术)
3、内容:特长项目测评一次完成,不重试。测评时如需用到道具、伴奏带等请自备。(www.Xsc.cn)各项目测评时至少安排三名专业教师在场,测评成绩经特长指导教师及艺术科组长核准并签名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六)面试
根据特长项目测评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比例选拔优秀考生,在特长项目测评当天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状况、个人综合素质调查、语言表达以及沟通能力等。
(七)录取办法
1.初选
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包括获奖情况、特长等级、初评表现、特长科目测评成绩等)和学校招生名额以及我校项目发展的实际需求召开初选会议,确定初选入围考生名单并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公示
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我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3.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取学生名单连同有关材料(包括测评成绩和有关证书的有效复印件)按要求上报区教育局思政科审核。经审核后,由区中招办(基教科)复审确认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四、其他
1.本招生简章如与市、区特长生的招生文件有不相符,以市、区的招生文件为准。
2.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全过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并报区教育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德政楼学生处办公室202室(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号)
咨询电话:020-38630517(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5:00-17:00)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特长生招生监督投诉电话:020-38630710,传真:020-38630582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特长生招生投诉电子信箱:hsfz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