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入学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均可进入朝阳区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1)在朝阳区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2)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二)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入学条件
(1)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入学条件
按本市户籍对待且在朝阳区完成小学教育和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初中入学登记。
(2)外省市户籍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入学条件
具有朝阳区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或具有外省市学籍且通过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联合审核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初中入学登记。
(三)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四)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中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
(五)对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www.Xsc.cn)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中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入学,按相关规定,在划定区域内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入学方式
三种方式。分别是就近分配学生的入学、学生到寄宿学校的入学、学生到民办学校的入学。
就近分配学生的入学:
①一般公办初中校就近登记入学
具备在朝阳区登记入学资格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在本区自愿就近选择一所一般公办初中校入学。
②单校划片入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对口接收本校小学部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入学。
③多校划片入学
学区服务片内各小学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学区服务片内初中学校的入学志愿。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片,并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志愿(或意向)进行统筹分配入学。对于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学校,直接接收分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接收在划定片区内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分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证每位符合在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学生到寄宿学校的入学
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请就读寄宿学校。
学生到民办学校的入学
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请就读民办学校。
取消特长生
压缩寄宿生招生比例 ·
今年朝阳区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压缩了公办学校寄宿招生计划约10%,同时,加强公办学校寄宿招生过程的监控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