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一)2019年小学招生对象:本人具有汽开区户籍或本人及其监护人具有汽开区有效居住证,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二)2019年初中招生对象:本人具有汽开区户籍或本人及其监护人具有汽开区有效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网上报名(长春市教育官网→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
三、网上报名时间: 5月5日9:00—5月13日17:00
四、具体报名办法
(一)持有汽开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必须在指定时间内登录“长春市教育官网”,点击“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 选择小学或初中学段,准确输入相关信息,确认后即可完成网上报名。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含九台、双阳)
1、网上报名:必须在指定时间内登录“长春市教育官网”,点击“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准确输入相关信息即可完成网上报名。
2、审核:网上报名后必须持原籍户口和子女及其家长的居住证(有自己住房的还要持房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 票)原件及复印件到汽开区招生办进行审核。居住证正在办理中的,持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审核。九台、双阳户籍的,必须持原籍户口及居住证明(有自己住房可以持房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 票)原件及复印件到招生办登记审核。审核时间同网上报名时间.
五、注意事项
(一)汽开区户籍的
1、必须遵循“两个一致”的原则,即: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及房证相一致;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一致的,或者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房证)不一致的,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办理好相应手续,确保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否则,将按照相对就近派送到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凡汽开区户籍,由于拆迁原因造成户籍地址于实际居住地不相符的,请务必在网上报名后持有效的房产证明和汽开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出具的拆迁证明到招生办登记审核(时间同网上报名时间,无有效房产证明的,到居住地社区开具居住证明),未能按规定时间登记审核的,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4、汽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指定的时间在网上报名,如果错过规定的报名时间,分配时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必须在网报后持原籍户口和居住证(已购房的还需持房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 票)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汽开区招生办审核,未在指定时间内审核的,将延缓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外来务工人员所持有的居住证必须是原件并且在有效期内,否则无效。
汽开区招生办地址:自立街与和平大街交汇西行200米(汽开区三中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