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生过程中要执行哪“八不”要求?
答:义务教育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 “八不”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前开展招生工作及签约录取学生;不得进行违规和虚假招生宣传(包括初中校进小学、小学进幼儿园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组织以择优、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测试;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应均衡师资、均衡生源;不得以政府、单位、基金会等名义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或其他费用;不得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城区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住宿新生。
2
儿童入学需年满几周岁?
答:儿童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不足龄的儿童无法取得学籍,已入学取得学籍的儿童无法再次以新生报名取得学籍。
3
儿童身体有特殊情况,是否可推迟入学?
答: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向所在施教区小学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批准,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无特殊原因未经审批而延迟入学的儿童,施教区学校应在录取适龄儿童后有空余学位情况下给予录取,如果没有学位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入学。
4
儿童报名需要什么条件?
答:适龄儿童应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儿童户口应随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原则上应在2019年5月13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的产权证明相一致。“同一户籍”指儿童和监护人户口同簿。“产权证明”是指监护人的实际房屋所有权证,持证人应为儿童的监护人,而不是与他人共有权证。“实际居住”指非空挂,确实居住在产权证所在处。在审核材料时,监护人应尽到告知义务,不得隐瞒、造假,并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证件材料的核实工作。
5
六合区公办小学施教区如何查询?
答:主城范围内各小学的施教区按《六合区主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执行,儿童监护人可在“六合教育”(网址http://www.lhenet.net/)上“办事指南”查询;街(镇)内各小学的施教区由街(镇)中心学校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儿童监护人可向相应的街镇中心学校或相关小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