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及分值
注意事项
1. 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立即取消其当年的申请资格和申请到的公办学位。
2. 对接收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区教育局和区纪委监委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提交意见时间
截止时间:3月10日
区教育局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路35号
邮箱:zcjy82624811@163.com
区来穗局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327室
邮箱:zclsryk@gz.gov.cn
2019-03-06
2019-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