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育才中学是一所文化底蕴深厚的历史名校,是西安市教育局直属的完全中学。学校前身为延安“保小”,1937年由无产阶级革命家、教育家徐特立同志创建于延安,1949年学校迁至西安,1971年更名为西安市第37中,1983年定名为西安市育才中学。
【师资力量】
学校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敬业爱生、治学严谨、乐于奉献的优秀教师,形成了一支力量雄厚、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教职工139人,其中专职教师101人。教师中硕士研究生32人,高级教师35人,中高级职称占教职工总数86%,还拥有一批在省市有影响的骨干教师,模范教师和专家型教师。近年来,教师发表的学术专著、教育教学论文240余篇部,其中有42篇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33篇获国家、省、市级奖励。
【硬件设施】
学校地处南郊小寨文化区,校园布局整齐、宽敞清雅,建筑面积约5.467万平方米,建有理化生探究室,陶艺室,形体训练室,心理咨询室、地理、历史、音乐、美术等专用教室20余间,所有教室都有多媒体设备。各项教育教学设施均按国家城市中学一类标准配备。学校建有标准的国家级一类的400米标准化田径场,足球场市是西安地区中学少有的纯天然草坪,体育看台能容纳1800人就座。
【办学特色】
学校把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坚持“有教无类,个性发展”的思想,为学生创设了多种展示自我的平台。学校在扎实推进新课程的同时,不断丰富和完善校本课程,为学生提供了“菜单式特长发展项目”,满足了学生成长的多样性需要。学校的艺术教育由来已久特色鲜明。1991年首次创办了乐团班,在经历了一次次的吸纳与调整、改革与创新之后,相继开设了书法、绘画、舞蹈、声乐及播音主持等专业,现已形成了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和教学模式,取得了辉煌的成绩。2008年4月,经省教育厅批准,www.Xsc.cn学校正式成为“陕西省中学生击剑训练基地”。
【学校地址】
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115号
【联系电话】
85362516;85391510
入学攻略
以下内容参考2018年政策整理,如有变动,请以2019年最新官方政策为准!
【学区划分】
雁塔路以西(含门朝西),环塔东路以西(含门朝西),雁塔西路以北,长安路以东(含门朝东)南二环以南,太平堡、大雁塔村。
【雁塔区户籍初中入学公告细则】
①在雁塔区小学就读的雁塔区户籍应届毕业生:
所需资料:户口薄、《学生学籍档案》、《西安市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入学安排:由雁塔区教育局分配至学区中学。
②未在雁塔区小学就读雁塔区户籍应届毕业生,需要回本区就读初中:
所需资料:持户口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籍信息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
入学安排:于6月25日前到雁塔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
③集体户子女入学办法:
家长持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属于雁塔范围内集体户籍,在雁塔区下设的咨询登记点进行登记,由雁塔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属于开发区范围内集体户籍,在开发区下设的咨询登记点进行登记,由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有关要求:
1.家庭购房且已交房者:请家长尽快将其及孩子户口转到购房地址,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2.家庭购房无法落户者:小学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等到对应登记点登记;初中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等到对应登记点登记。
3.家庭未购房者(或家庭购房未交房者):实际居住地为雁塔区内的租借房,小学提供户籍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到对应登记点登记;初中提供户籍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等到对应登记点登记。
④特殊问题
1.挂户、空户、假户口等非正常户籍
A.挂户:全家户口薄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B.空户: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C.假户口: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薄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
以上B、C情况,请家长尽快将孩子户口转回到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实际居住的户口所在地,到对口学校登记。
2.因城区拆迁改造过渡造成人户分离的雁塔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持入学申请、拆迁办证明、暂住地证明、租房合同及房主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土地证明复印件),由雁塔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高校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安排好职工子女入学的同时,还要解决好父母因无立户能力而未分户、孩子报生在此从未转过户口的祖孙三代同居一室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
【非雁塔区户籍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①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②入学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
③审核制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
④入学方式:由进城务工人员持“四证”先到居住地周边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周边学校学位已满而无法容纳者,小学于6月18日——6月25日、初中于7月6日—7月13日到指定登记点进行登记,雁塔区教育局将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全区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a.非西安市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有效租房合同、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购房户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的居住证明。
b.周至县、蓝田县和鄠邑区户籍的随迁子女: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我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购房户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2.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4.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注意:以上材料家长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除流出证明!
2、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
1.❶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证明材料: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认定后出具的介绍信。
❷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和人民警察、公安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证明书、残疾军人证、残疾警察证和原籍区县民政局介绍信,公安英模证。
2.长期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员,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父母工作单位主管厅(局)介绍信。
3.按规定引进专家及特殊人才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相关职称证书及引进单位主管厅(局)介绍信
4.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营业执照等。
5.合法领养的适龄儿童、少年。
证明材料: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收养人的户口簿。
6.为我市经济社会做出重大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荣誉市民证书或区县以上政府相关证明。
7.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区县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残疾证。
8.人社、民政部门接收符合我市接收条件的复转退伍军人的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原籍区县以上人社局或民政局证明,父母本人复转退伍证件
9.华侨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市级以上侨务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华侨与入学儿童、少年关系证明、居住证明。
10.香港和澳门籍适龄儿童、少年。
证明材料:监护人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
11.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
证明材料:西安市台办出具的证明,监护人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
12.外国驻我外交人员或使领馆外交人员的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监护人的有效外交身份证件及监护人与儿童、少年的关系证明
注意事项:
❶ 1—8类政策规定准入的学生除提供上表所列证件外,还需持有户籍所在 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件和我市居住证或我市居住证明或户口簿。
❷ 其他特殊情况由区县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招生计划】
2018年班级数5个,招生人数250人。
学习与生活
【学费】
公办学校在初中段按西安市义务段学校收费。